全国妇联建议:拓宽妇女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渠道

08.03.2022  10:58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妇联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提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拓宽妇女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渠道,并完善该领域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显示,数字经济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38.6%。“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将迎来更大发展。提案中指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降低了妇女就业创业的机会成本,激发了妇女的潜能和创造性,增强了妇女的经济赋权,广大城乡妇女依托数字经济获得了更多就业创业机会。

而数字经济在为妇女就业创业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诸多挑战,提案中提出:一是数字技术从业者的规模与收入存在明显性别差距。有报告显示,2020年,数字技术类岗位中妇女占比仅为17.9%,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互联网/IT行业中,技术类、产品类岗位男性薪酬比女性高16.5%和16.8%。二是妇女就业创业受数字技能短缺影响更大。关注度较高的大学生求职网申平台“梧桐果”数据显示,2020届高校学生中,女生占比52.04%,但工学门类学生中女生仅占36.11%,理学门类学生中女生占比45.39%,理工类学科女性比例低意味着女性从事数字技术相关职业机会降低。妇女不能掌握足够的数字技能,使其在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岗位两极分化中可能遭受更严重的冲击。

除此之外,新就业形态从业妇女的权益保障仍待完善。提案认为,妇女因生育等原因,使其就业的灵活程度高于男性,但社会保险权益的享受程度低于男性,更易因患病、生育、失业、职业伤害等陷入生活困境。平台灵活就业妇女与正规就业妇女相比,在产假、哺乳假、社会保险接续、生育保险参保等方面缺乏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维护权益的途径也有待完善。

提案建议,拓宽妇女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渠道。人社部门要鼓励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网络直播等行业企业,开发适合女性的新职业,并建立岗位职级体系,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开新窗口;政府相关部门要鼓励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发展电商、直播带货、云客服等新业态新职业,在资金扶持、项目分配、社会力量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同时,要提高妇女数字化就业创业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妇女数字技能培训,在现有创业支持政策体系中,增设以妇女特别是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数字经济创业专题培训项目,支持平台企业发挥优势为妇女创业提供培训资源,完善参与数字化建设女性人才激励机制,促进高层次女性人才成长。

提案还建议,要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妇女劳动权益保障。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从业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在相关法律政策制定中引入性别视角,推动数字经济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女性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推动出台按比例申领生育津贴政策;要强化监管责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覆盖数字经济领域从业妇女,督促平台落实企业责任,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损害妇女就业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