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工作
30.10.2014 19:17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根据国家宗教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于2014年4月至9月开展了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工作,截至9月底,已登记开放的1236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完成了换证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职人员履行教职、潜心修持、从事宗教研究、服务信教群众的场所,也是联系信教群众的枢纽和展示自身形象的重要窗口。省民宗委以换证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结合实际、分类推进,严格要求、规范填写,强化服务、提升水平;各地宗教事务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掌握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及管理现状,进一步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30.10.2014 19:17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