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三举措”强力推进少数民族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16.08.2014  16:39

  黎平县为少数民族聚居县,总人口53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85%以上,其中侗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71%。黎平县全国侗族人口聚居最多、最具侗族文化传承代表性,被命名为国家级侗乡风景名胜区。该县高度重视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采取“三举措”强力推进少数民族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一、深入摸底,强化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人员,深入各民族村寨开展摸底调查及宣传动员,特别抽调会侗语、苗语等少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对不会汉语的群众进行宣传,确保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了解,如实掌握少数民族群众搬迁意愿、搬迁要求和搬迁存在的困难。

  二、精心部署,合理规划。一是依托“第一侗寨”肇兴景区进行移民安置,在促进旅游发展的同时保护了民族传统文化。二是结合《黎平县城总体规划》及侗族风情,对安置房进行设计、建设,突出安置点民族特色。三是按照“整村、整组”的原则,重点搬迁边远山区少数移民村寨,将顺化瑶族自治乡、雷侗瑶族水族自治乡列入搬迁重点乡镇。

  三、突出特色,打造精品。按照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统一规划的原则,将九潮镇贡寨新村打造成全县范围内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安置点。该安置点共安置移民167户701人,总投资2773万元,住房统一按照“民族化、特色化、实用化、时尚化”的要求进行建设,以木质结构为主,面积达到户均90—120平方米,并配备门面一个,安置区内设有民族活动广场,建有鼓楼、寨门等民族特色建筑。同时,该安置点整合革命老区整村推进、“一事一议”、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近千万元,用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安置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切实成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安置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据统计,自启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以来,黎平县共实施扶贫生态移民3148人,少数民族占96.5%,共3036人,其中:侗族2430人、苗族552人、水族54人。通过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大量少数民族群众从生活条件恶劣的深山区搬迁至条件优越、基础配套实施齐全的安置点,居住条件及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