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路摸索新经验 强保障推进生态文明
——国内外专家学者谈贵州绿色化与立法保障
绿色葱茏入眼来,这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前副主席、歌德大学资深教授米歇尔·波特来到爽爽贵阳后的第一印象。
“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尤其生态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多次来黔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教授蔡守秋对贵州变化的评价。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贵州,给前来参加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的嘉宾都留下了极好的印象,贵州绿色化与立法保障的生动实践,亦获得大家颇多赞赏。
贵州实践探索了难能可贵的经验
“首先应该肯定贵州省、贵阳市在生态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不仅为贵州也为我们国家探索了经验。”蔡守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
在他看来,贵州的立法保障做得好,率先把生态文明理念应用到立法中,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了很多富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司法保护开展得好,率先成立环保法庭,率先受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生态文明文化宣传做得好,连续举办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不仅在国内成了品牌,在国际上也深受欢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环境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珂也表示,这些年来,贵州无论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还是在民族融合、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加强生态立法
贵州生物多样、生态良好,民族众多、文化多元。守护好这个家园,保护好每一片蓝天、每一滴水、每一寸土地,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需要加强立法保障推进绿色化。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副主席、悉尼大学和武汉大学特聘教授本·布尔认为,保护好文化遗产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贵州少数民族众多,他们拥有很多管理当地生态资源的经验,在进行绿色化立法的时候,要多听听本地居民的意见,要注意处理好立法与民族文化、风俗、环境的关系。”
蔡守秋也认为,贵州少数民族拥有近山近水、尊重自然的优良传统,贵州在已有的生态立法的基础上再推进,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吸收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加强公众共用物法治建设,走出一条新路。
加大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加强立法保障是推进绿色化的一个重要经验”,米歇尔·波特结合“欧洲经验”给出建议,依靠法律制止环境有害行为的重点在于公众参与和司法补偿。“我们应把环保的更多信息传播出去让公众知道,鼓励公众参与到环保的工作中来,督促政府做决策的时候更多地关注环保、关注公益。”
“生态环境立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司法、新闻媒体、公众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生态环境立法的空间还非常大,立法机关要进一步扩大公众的参与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孙潮表示。
践行总书记指示创造更多经验
“贵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省根本,要更好地研究新环保法并严加落实,真正用好这一法律武器,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曦说。
他欣喜地看到,贵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因地制宜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大健康医药产业、文化旅游业、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新型建筑建材产业等新兴产业,正在努力实现集聚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中,要求贵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培植后发优势,奋力后发赶超,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作为、努力行动。
与会嘉宾也对贵州寄予了厚望,“希望贵州在这方面实现突破,率先取得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多名参加分论坛的专家学者均表示。
(陈曦 王璐瑶 陈毓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