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集训 行政审批限时办结

07.12.2014  13:34

    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明天将开始试运行。50家省直部门进驻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昨日开始在服务中心接受集中培训,为试运行做充分准备。

    据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将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和上报件分类办理,并要求除现场勘察、检测、检验、检疫等特殊环节外,所有办件流程须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完成。所有服务窗口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承诺办结时间将向社会公开。还将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即应一次性将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请材料告知申请人;对手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补正内容;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并说明理由,让申请人“少跑路”,节约办理时间。

    同时,窗口工作还将提供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若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可采用现场、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室(设在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二处)投诉举报,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办理情况。同时投诉室将对投诉件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刘姝)

    行政审批分类办理程序

    一、即办件的办理。程序简便,可即时或当天办结的,作为即办件办理。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2.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当场受理、办结。

    二、承诺件的办理。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经审核、实地勘察或鉴定等方能做出决定的审批事项,应在法定时限内承诺办理时限,作为承诺件办理。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2.当场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并受理申请;3.在承诺办理期限内组织审核、现场勘察或鉴定;4.根据审核、现场勘察或鉴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三、联办件的办理。需经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作为联办件办理。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规定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牵头部门统一组织材料审核、会商、现场勘察或鉴定等工作;3.相关部门分别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诺办理时限;4.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全过程跟踪督办。

    四、上报件的办理。本级主管部门无最终审批权,需审查后转报上级政府或部门审批的事项为上报件。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2.窗口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转报上级政府或部门,并负责与上级政府或部门进行联系,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