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出台《政府债务管理和偿债基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

25.08.2014  11:26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的规范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的行为,提高政府债务使用效率,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近日,岑巩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岑巩县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和偿债基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该试行办法是2013年全国统一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后,岑巩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县政府性债务的现状、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采纳县审计部门的建议后,由财政部门起草并由县人民政府印发。试行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政府债务的举借和担保、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政府债务的偿还、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的监督等。从“四原则”入手,一是明确了政府债务管理遵循“统筹兼顾、控制规模、注重效益、明确责任、防范风险和依法决策”的原则;二是坚持“政府性债务规模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坚持“逐级消化老债,严格控制新债”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四是实行“谁用款、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该试行办法的出台,将较好地解决政府债务管理过程中贷款主体及贷款使用单位较为分散等问题,为进一步细化、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增强政府对债务的可控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吴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