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政策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

28.01.2016  17:02

为夯实公共卫生基层基础,解决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难的问题,黔西南州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加大了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政策倾斜。

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每年公开招聘1200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充实到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已在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除城市三甲医院外)工作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并对州、县、乡财政全额拨款卫生事业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收支结余部分的50%,用作二次绩效分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单位收入统一管理。

意见》明确,引进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提供保障性住房一套,实际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可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