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社会救助局解读救助新规定:临时救助金咋算

29.03.2016  13:05

    贵阳市近日出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规定》的消息,引起众多读者关注。昨日,贵阳市社会救助局局长杨荣锦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总的来看,与旧规相比,新规实现了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全覆盖。”杨荣锦说,新规不仅把救助对象扩大到在贵阳市没有户籍、没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先救助再完善有关手续。同时,在救助对象发现、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内容、资金来源等五个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范。

    临时救助金如何计算?杨局长称,就是按照申请人户籍所在区(县、市)的城市低保标准,根据其家庭困难情况给予救助家庭最少1个月,最多6个月的低保金。

    比如,云岩区王某家有3口人,今年2月因突发火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王某以其家庭为单位申请临时救助并获得3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则王某家可获临时救助金为:583元(2016年云岩区城市低保标准)X3(人)X3(月)=5247元。(记者 曾秦)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