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课题式研修培训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黔教办科〔2014〕53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厅属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教师课题式研修培训专项课题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140号),贵州教育科学院作为培训承担机构(以下简称:省教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了专项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工作,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予公布课题立项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质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课题式研修培训是我省“国培计划”培训方式的一大创新,是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对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有着非常重要作用,各级教育部门要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课题式研修培训的认识,加强对获得立项的课题研究工作的监管、指导,确保培训质量。
二、账户报送
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必须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自己所在单位的资金账户纸质版报送到所在市(州)或县(市、区、特区)教科院(教科所、教研室),厅属普通高中加盖单位公章直接报送到省科院。(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中小学、幼儿园的必须是单位设立在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校财局管的资金账户,所有的资金账户的开户名、开户行必须填写清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科院(教科所、教研室)负责本辖区内的资金账户汇总报送工作,请于2014年12月26日将各课题组报送的资金账户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前报送省教科院,以便于课题资助经费顺利拨付。
三、集中培训
为了确保课题式研修取得实效,省教科院将组织专家对获得立项的课题组核心成员进行科研方法、经费使用等相关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的具体要求与时间由省教科院另文通知。
附件: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课题式研修培训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联系人:杨秀柱 联系电话:0851-677533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