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和黔东南铜仁通过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示范项目评审

02.06.2015  20:05

2015年5月25日至28日,文化部和财政部在北京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召开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评审会。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个单位参加了评审工作。

  此次评审分为申报单位陈述创建示范项目情况、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人介绍推荐意见、评审专家提问三个环节。参与评审的专家是由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名单中随机抽取的32名专家组成的。

  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姜刚杰率队全程参加了这次评审工作。参加申报创建示范区的毕节市副市长李玉平,以及毕节市文化局局长李明泽、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天吉,参加申报创建两个示范项目的黔东南州文化局局长张林、铜仁市文化局局长詹凤华等,以及相关工作团队和指导专家分别参加了评审工作。经小组陈述、推介和提问答辩,以及专家集中评审和独立投票打分,最终贵州省毕节市通过评审成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黔东南州和铜仁市申报的“千村百节”和“农村文化种子工程”项目也分别通过评审,列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及示范项目,是为了促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2011年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共同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示范区创建以地市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示范项目创建以地级市文化行政部门为主体,文化部和财政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6年时间分3个批次创建90个左右的示范区、150个左右的示范项目,覆盖、带动全国1/3以上的市县,整体推动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开始第一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我省遵义市成为第一批示范区;2013年第二批示范区创建中我省贵阳市成功入列。

此次评审工作,各参加单位在前两批的基础上准备工作细致,陈述充分,申报书更为规范,创建的思路、目标任务、措施都很明确,都能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将示范区创建的相关部署与之结合起来。评审专家们通过评审问诊把脉,从专业角度给予了指导。申报单位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示范区及示范项目创建规划逐步实施,举全市之力,确保创建工作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整合、统筹利用社会文化资源提供良好示范。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