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史上的今天]1939年6月13日 中苏签订苏联贷予中国1.5亿美元协定
p 今天是6月13日,1939年的今天,国民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孙科与苏联特派全权代表米高扬,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苏联向中国提供贷款1.5亿美元的协定。对于中国坚持持久抗战至为重要。
全国抗战初期,苏联是中国抗日战争的重要支持者之一。日本军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也是对苏联的重大威胁。因此,苏联政府积极支援中国抗日。
1937年8月21日,中苏两国代表在南京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根据中苏条约,蒋介石于1937年9月8日派杨杰为团长的中国军事代表团飞抵莫斯科,洽谈苏联向中国提供贷款。1937年10月中旬开始,苏联将中国急需的飞机、大炮、机枪、航空和装甲设备、枪炮弹药等军用物资陆续运到中国。1938年3月,苏联向中国提供了第一笔5000万美元长期贷款,用于购买苏联的武器设备。7月,苏联又提供了5000万美元信用贷款。1939年6月13日,苏联人民对外贸易部长米高扬与孙科再次达成协议,签订了1.5亿美元贷款条约,供中国政府购买“苏联生产之工业品和设备”,而中国政府则以中国出产的战略物资偿还。
按照中苏签订的协议,苏联军火运抵中国抗日前线的总量:第一期为24个甲种师的装备,包括重炮、山炮、高射炮、战车、战车防御炮和战斗机、轰炸机与机场地勤设备;第二次补充的数量是12个甲种师的装备。从1939年6月25日至1939年9月1日,苏联又额外向中国提供了120架飞机和83台航空发动机,以及用于这些飞机和发动机的零部件。
从1937年到1942年,苏联实际给予中国购买军火的贷款共1.73亿美元,居同期各国对华援助之首。中国用这些贷款偿付苏联援华武器弹药和其他军用品,解决了中国急需获得军火的外汇困难。据苏联学者统计,从1937年9月到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苏联向中国提供军火有:飞机904架,坦克82辆,牵引车602辆,汽车1516辆,大炮1140门,机枪9720挺,步枪5万支,子弹约1.8亿发,炸弹3.16万颗,炮弹约200万发,以及其他军事物资。在中国全国抗战前期,苏联是唯一以军火物资积极援助中国的主要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