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黔西南州法院系统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源;邓国美:
本院受理原告徐胜斌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吴红春:
本院受理原告王勇、李清虎等八人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红波、蔡成秀、黄顺:
本院受理何显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黔义民初字第3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桔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蔡成秀、黄顺:
本院受理刘兴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黔义民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桔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建平:
本院受理兴义市仁信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与陈志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2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桔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仇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涛诉你及夏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5年5月12日作出(2015)黔义民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一、由被告仇飞偿还原告王涛借款本金28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85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从2013年6月21日起计算至偿还借款完毕之日止,已支付的3000元利息从中扣除);二、驳回原告王涛对被告夏云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王涛其余诉讼请求。诉讼费151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91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仇飞承担。
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正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彭功先:
本院受理原告雷相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黔义民初字第4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七舍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