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五措”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31.10.2016  20:32

为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晴隆县采取五个坚持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涉农资金项目备案制。涉农资金项目批复后,将各项目信息资料录入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建设内容拨付项目资金。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结余的资金及时按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收回管理,确保涉农项目资金被挪用。

二是坚持涉农资金项目的公示制。涉农资金项目批复后,先在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进行网上公示,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建设内容在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和完善。对不属于管理范畴的事项作移交处理工作。

四是坚持涉农资金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的三专管理。特别是各乡(镇)分别设立支农资金管理员,职责明晰,负责了解涉农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调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公示、涉农物资发放的监管、报账票据审核,并及时向县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反馈。

五是坚持大宗涉农物资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大宗同类涉农物资且符合政府采购要求条件的均实行政府采购,最大限度地保证涉农物资的质量和节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