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山两苗族支系续百年文明之“约”

31.03.2016  10:54

表面严肃的仪式老人们。

仪式现场。

    新华网贵阳3月31日电(通讯员 韦金成)3月28日,从江县停洞镇苗朋村大坳人头攒动,黑压压一片,约有几千人之多。四块新立的石碑和“从榕两县四乡镇千四、千六苗族支系《椰规》立碑仪式”横幅格外显眼。当时,碑前的人已挤得水泄不通,好不容易钻进了前台,细一打听,原来是地处月亮山区的贵州省从江、榕江两县位于苗朋村一带的“千四、千六”两支苗族支系百姓正在此举办“村规民约”立碑仪式。

    据介绍,村规民约是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具有村民契约的性质,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民间法”的作用。自古以来,这带苗族为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和民族团结及抵御外侮和侵扰,都有以埋岩形式促成“约定成俗”以管理族人的传统,其中苗族的“椰规”就是典型的传统村规民约的代表。约于明朝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间,苗族各部落首领集会“能秋党偿”(地名,位于今从江县加鸠乡境内)按照《贾礼》咒词埋岩制定《椰规》,以约束和凝聚族人,后又分发到各个苗族支系,共有八处,其中分岩埋于苗朋村的“松椰”就是其中之一,历史称为“椰小姑”,现称为“千四、千六”苗族支系《椰规》。“千四、千六”两苗族支系是过去分居在月亮山的孔明塘东面山脚下,以苗朋和苗谷为中心的一带苗族人民,如今共有7652户34183人。其中苗朋、老寨、九曰等13个村为“千四”苗支;苗谷、高台、关雄等14个村为“千六”苗支。“椰小姑”沿袭至今,不仅有效维护了两支苗族支系至今400年的民族团结和当地社会秩序,也为苗族人民在历史发展长河中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银饰、稻谷等祭祀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山林土地权属等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尤其红、百喜事等出现了相互攀比之风,如结婚,女方聘礼少为数万元,多则一、二十万元,让许多家庭不堪负重,不仅给当地百姓带来了极大困惑,也给全面同步小康建设步伐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消除类似系列陋习之风,助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推动社会和谐文明发展,从江县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各少数民族村寨的村规民约进行了升级打造,内容涉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村风民俗、公共秩序、治安管理、文化教育等等。此次两支苗族百姓聚集苗朋村,重新“立碑”盟誓之举,正是两支苗族人民主动适应时代发展,不断强化自我管理的体现。

寨佬们正在进行祭祀活动。

    活动当天,有来自从、榕两县27个村寨以姓氏为代表的2130人及两县县、乡镇领导干部约四千余人。不仅来人众多,且仪式古朴神秘,十二名寨佬手拿草签,身挂活鱼,驻足碑前,表面严肃;年近八十的贾礼师,手握古剑,口中念念有词,足足念了一个半小时,四周群众鸦雀无声。从百姓口中得知,贾礼师这一个多小时的念词,把两个支系苗族从古代迁徙、制定椰规、遵守执行到团结发展至今等等各个阶段作了全程追述。听懂的百姓说,这一个小时犹如讲述了两支苗族近千年历史,其中有许多内容事关两支苗族几百年来遵守“椰规”的咒语。目的是让两支苗族人民要了解历史、尊重历史,也让今后两支苗族百姓要共同遵守椰规,弃陋习,传文明,讲和谐、促发展。

[责任编辑: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