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4月底前彻底清除河道内垃圾
人民网沈阳4月8日电 (陈扶宜)本网从辽宁省水利厅获悉,近日,辽宁开展了全省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要求确保在4月底前彻底清除河道内现有垃圾。
河道垃圾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辽宁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全省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辽宁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组织辽河干流、凌河流域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河道内垃圾清理的专项活动,最终将具体河段的垃圾清理任务落实到各乡镇、村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4月底前由水利基层服务组、市、县水利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垃圾清理完成情况和新倾倒垃圾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地区,取消农建“大禹杯”竞赛参评资格,调减中小河道治理省补资金,削减下一年度农村水利维修养护省补资金30%,奖励完成任务好的地区。
目前,各市、县(市、区)积极响应专项行动。彰武县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彰武县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方案》,全力推动此项工作。根据方案,将全县8个乡镇13条河流770立方米垃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乡镇、具体村屯和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宜居乡村清洁月活动,利用“四长一员”的工作机制,每个河道设置一名河长,配合乡镇水利站、村水管员全力组织实施清理工作,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截至目前,8个乡镇已全面启动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本溪市积极采取措施,迅速启动直管城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一是对直管太子河、细河及城市山洪沟等河道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排查,摸清保洁死角,统筹安排机械和人工作业任务。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把重点河段清理作为工程项目委托给市水利工程公司,结合清淤疏浚彻底清理整治。三是借助专项行动积极筹划购买社会服务,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对城市山洪沟日常管护与保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正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洽谈。4月1日以来,太子河、细河及城市山洪沟等重点河段垃圾清理工作已完成6处,清理垃圾量2132立方米,已完成总任务量的35.53%。
丹东、辽阳、鞍山等地也积极行动全力推进河道垃圾治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