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煤矿二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获 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

21.10.2014  10:40

林华煤矿二期工程继年初《初步设计》通过贵州省能源局批复后,日前《安全设施设计》又顺利通过专家审查,成功获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据悉,林华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其中矿井(一期)二采区能力为90万吨/年,本次增加二期工程(一采区)60万吨/年将配合一期工程达到150万吨/年。该设计对原矿井已经施工的开拓巷道(主斜井、副立井、副立井井底车场及硐室、+800m水平轨道石门、+800m水平胶带石门、+800m水平轨道大巷、+800m水平运输大巷、+800m水平回风大巷、+800m水平回风石门、回风立井)及安装工程、地面工程均全部利用,且基本满足矿井使用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压风、瓦斯抽采系统、消防洒水系统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审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专家组认为《安全设施设计》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意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林华煤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作为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支撑性文件,由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此文件的取得,为下一步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