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党组被评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
根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党建发〔2014〕4号)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党组认真对照标准研究后进行了申报。经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自下而上层层遴选推荐、层层审核把关、逐级申报评审,于2014年6月16日上午派出考察组到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2014年6月30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命名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和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通报》(黔党建发〔2014〕7号),决定命名省政府法制办党组等100个党组(党委)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
近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班子团结,工作扎实、开拓进取、廉洁自律,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员的学习教育抓得紧、管得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彰显。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始终坚持“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原则,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总揽,以“六加强六促进”为载体,把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五个服务”作为机关党建的主攻方向,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双促进,实现了“五个走前列” (基层党组织创建、提升班子合力、实现比学赶超、实现增比进位、推动党建执行走前列),为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做出了贡献,工作成效明显。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先后被评为省直机关2009-2011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2013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2013年度绩效目标考评优秀奖、创新奖,并在2013年省直机关作风(行风)测评中取得第3名的成绩,多次获得省领导表扬,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李军副书记等省领导作了书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