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林业局“四步骤”开展涉林资金督查

29.10.2015  17:56

为进一步加强松桃县涉林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涉林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10月27日,松桃林业局纪检组长龙丽萍带队深入各乡镇对2013、2014年度涉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一是听取乡镇汇报。督查组听取分管领导对本乡镇涉林项目资金管理、自查自纠问题、村组违规操作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汇报,详细地了解林业项目实施落实情况。
  二是核实财务票据。查看乡镇涉林项目资金财务票据,调查核实项目和直补资金使用与走向是否规范合法,对初步发现问题的项目资金,作好账务票据号和资金额度的督查记载。
  三是抽查直补农户。由乡镇林业环保站提供涉林项目资金清册,督查组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查2户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直补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查看直补资金是否落实到农户,并听取调查对象对涉林直补惠农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提交督查成果。督查组通过采取现场拍照、认真填报入户调查表及督查情况汇总表,分析总结和发现共性和个性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意见,形成专项督查报告上报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