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实施意见 林业有害生物5年普查一次

01.04.2015  14:03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

    意见明确,每5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加强重点生态区和主要经济林病虫害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重点做好种苗产地检疫和疫木源头监管,抓好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构建检疫安全可追溯体系。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加强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管理,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实行疫区和疫点限期拔除制度,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此外,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临时指挥机构,协调解决防治工作重大问题。农业、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植物检疫审批和监管工作。(记者胡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