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到十五 查处74名酒驾者

09.03.2015  13:43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昨日公布数据称,从大年初一到元宵节,全市共查获74名酒驾者。其中,大部分人都用“盛情难却”当做酒后驾车的借口。

3月5日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在辖区检查酒驾。行动开始后不久,在小河转盘处,一辆行驶路线“怪异”的轿车便引起了民警注意。

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后,驾驶员将车窗玻璃打开了一条缝递出证件,并不愿意下车。

男子的举动让民警更加怀疑,便要求他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检查,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查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后,该男子称自己是生意人,过节期间应酬较多,虽然百般推辞,但还是喝了3杯白酒。当晚,共有3人因为酒驾遭到门处罚。

此外,民警在次南门检查时,曾发现一名一身酒气满脸通红的驾驶员。被民警发现后,他自称不久前曾在家中喝了白酒,当时正准备驾车外出购买夜宵,酒驾实属“盛情难却”。

据了解,大年初一到元宵节期间,酒驾者被查获的时间大多集中在22时至24时之间。此外,大部分酒驾者均在饭店、夜市较为集中的路段被查处。

民警提醒,在饮酒状态下,驾驶员的判断力、应变能力都会出现下降,特别是醉酒状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在以后,持续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酒驾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