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职业院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01.12.2014  13:51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在全省职业院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把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及学校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真正落实立德树人的目标,培养既有职业技能、又有文化知识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从现在起到2015年5月底前,各地、各校要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采取诵读、征文、演讲、书法和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宣传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诵读经典活动,营造书香校园


  积极开展“人人诵读中华经典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资源,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推荐读物、读本,倡导“我与好书同行”的理念,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努力践行“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的新观念,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提高读写能力,夯实文化底蕴,陶冶情操。


  (二)开好班会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班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省委“五礼五耻”10字和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等开展讨论,在校园营造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氛围。


  (三)举办一系列讲座或者论坛,发挥文化育人功能


  系统开展报告会、讲座会。利用“道德讲堂”、学校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通过邀请国学专家、劳动模范、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定期或者不定期到学校作讲座、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等方式,上好一堂传统文化课,多渠道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要充分利用省内外新闻媒体和校内媒体,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宣传工作,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推动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将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有关活动的总结材料请及时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育处,联系人:杨廷树,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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