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16伤医案”检察官办案手记

17.02.2016  11:01

  离法律近一些,暴力悲剧就远一些

——广西“6·16伤医案”检察官办案手记

  时针回拨到2015年6月16日8时,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附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严重暴力伤医案。

  咽喉癌、鼻咽癌患者王权芬因为怀疑自己的主治医生覃某懈怠自己的病情,而心生愤恨。他摸清了主治医生的行走路线,当覃医生出现时,将一罐汽油泼洒至覃医生的头面部并引燃,致其全身多处烧伤,构成重伤。

  作为这一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回想起此案在公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历经两次伤情鉴定、6天结案等办理过程,其中三见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王权芬的经历让我感触颇深。

  一见王权芬,是案件受理之初前往看守所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以及完成提审讯问的时候。因为王权芬属于患有重大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提审之前我们还特意向看守所方面了解他的身体状况,是否能够接受讯问,是否能够支撑接下来的诉讼过程,并准备了同步录音录像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处理。

  第一次见面,他面容清瘦,但思维清晰。当我们在讯问前先对其身体状况表示关心时,他的表情瞬间变得柔和许多。之后的讯问过程他也对自己的作案动机、经过进行了详细的供述。讯问结束,他轻轻地说了句:“检察官你们辛苦了!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一句话,让我想起了之前在批捕阶段我们针对其病情所作的诸多病情调查了解和研判工作,突然觉得,即便对面是一个犯下严重罪行的人,但多一点尊重和保障,或许,可以让这个社会的戾气少一些,这样的悲剧也会大大减少。

  二见王权芬,是在告知他被害人的第二次伤情鉴定意见。因为被害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第一次轻伤的伤情鉴定是在其伤情没有固定的情况下作出,较为仓促。公诉阶段经过审查,我们委托了其他鉴定机构对被害人伤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得出了重伤的新鉴定意见。前往看守所告知王权芬时,面对这一份直接会对其量刑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鉴定意见,他沉默了。我们向其详细解释了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他只说了一句话:“确实做得太过分了,毁了覃医生,也毁了我自己,更毁了我的家庭。请检察官代我向覃医生道歉。

  三见王权芬,是在案件开庭审理之时。作为公诉人,自然少不了对犯罪行为进行言辞犀利的指控。而整个庭审的过程,也交织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与王权芬之间的对峙。印象中,王权芬对于“你认为覃医生没有治疗好你,你是否向覃医生本人表达过你的诉求?你是否向院方通过正当程序表达过你的诉求?你是否向有关管理部门表达过你的诉求?”这一连串的问题都持否定回答后,他的头更低了。是的,当前医患关系的紧张,又有多少是这样不畅通的沟通和存在的猜忌、不信任而造成的呢?庭审到最后,王权芬的最后陈述是“我服从法院的判决”。到了这一刻,作为一个丧失理性的施暴者,他终于找回了对法律的敬畏。这种敬畏,要远高于我们作为个体的那些猜忌和愤怒。这才是这起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的法律意义所在。

  2015年10月20日,该案最终尘埃落定。经我所在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权芬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尊重,理解,敬畏———反思这起案件,我想到:当我们距离法律近一些,距离关爱近一些,那么暴力悲剧就会距离我们远一些。(办案检察官胡艳/口述 邓铁军/整理)

   链 接

  2015年,最高检对频发的暴力伤医事件高度重视,要求侦查监督、公诉等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此类犯罪案件,加强法律监督,坚决依法惩处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医生护士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行医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