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向兰科平同志学习活动

17.06.2014  15:39
      近日,贵州省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向兰科平同志学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向兰科平同志学习,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我全省林区稳定和生态安全。
      兰科平,男,苗族,1976年10月出生,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6月6日,为办理一起涉嫌盗伐林木案件,驱车前往该县黄都镇云丰村进行调查取证,车行至酸枣溪组路段时,因连日下雨,发生山体滑坡,车辆不幸坠落山崖,兰科平同志当场殉难。
      《决定》指出,兰科平同志牢记森林公安职责使命,为保护生态安全,舍身忘死,无私奉献,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忠实践行者,是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的卫士;是忠实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生命诠释对森林公安事业无限热爱的模范,是我省森林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是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体现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道德,体现了新时期森林公安民警的时代风貌。
      《决定》强调,一是学习兰科平同志为了青山绿水不怕牺牲的精神。自五月下旬起,务川连雨不断。在明知到处塌方、雨天路滑的情况下,兰科平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冒雨驱车前往林区对一起涉嫌盗伐林木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坚决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学习兰科平同志为了保护生态安全舍身忘我的精神。兰科平同志患慢性肾炎六七年,靠10多种治疗肾病药品控制病情。2012年底,兰科平同志带病坚持工作,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成功打掉以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7名,破获非法采伐红豆杉案件14起、非法采伐楠木案件1起。三是学习兰科平同志忠实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为了保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身先士卒,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仅2012年、2013年两年间,就办理涉林案件386起,其中刑事案件57起,百名民警办案数处于全省前列。 四是学习兰科平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兰科平同志在办理案件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循私情,坚持原则,其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被投诉或者被举报。
      《决定》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要把学习兰科平的活动与当前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做好林区社会管控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我省林区稳定和生态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