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实施“绿化荒山∙三年灭荒”行动计划

28.09.2014  11:08
 

毕节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精神,加速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以“打造森林毕节、建设和谐家园”为目标,弘扬文朝荣精神,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创新工作机制,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中力量开展三年消灭荒山行动,确保3年内完成194万亩荒山绿化任务。

绿化荒山∙三年灭荒”行动,由乡镇按照“公共荒山集体造林、各家荒山自己绿化”的要求,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广泛发动群众投身“绿化荒山∙三年灭荒”行动。在推进过程中,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行动落实,实行责权利相统一。一是任务到乡:根据县级摸底调查资料,结合乡(镇、街道)的荒山资源,将绿化任务直接下达到乡(镇、街道)。二是责任到乡:由乡(镇、街道)按照林业部门的规划设计,组织林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按技术规程和标准自行培育采购种苗、自主安排造林和抚育管理,乡(镇、街道)对苗木、造林、管护质量和完成时限负总责。林业部门做好及时指导、协调、信息提供、验收等服务工作。三是资金到乡:荒山造林补助资金直接下达到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先建后补。按照造林主体申请——乡(镇、街道)实地调查核实——公示——向县(区)林业局申报补贴——县(区)林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兑现资金的程序进行。乡镇不得截留、挪用和贪污荒山造林补助资金,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四是考核到乡:荒山绿化任务纳入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街道)目标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尽快抓好落实,毕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荒山绿化指挥部,组织制定了《毕节市“绿化荒山∙三年灭荒”行动总体方案》和荒山绿化任务分配、荒山造林绿化工作流程、荒山绿化宣传、荒山绿化资金筹集、荒山绿化检查验收、荒山绿化检查验收技术规定、荒山绿化种苗培育与供应、荒山绿化技术培训、荒山绿化工作调度、荒山绿化工作考核等10余个工作方案,计划从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分三个阶段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