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与省民政厅会商研究民族乡撤并工作

30.12.2014  12:25

  为落实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12月23日,省民宗委与省民政厅召开座谈会,针对我省乡镇区划调整中涉及的民族乡撤并有关工作进行会商研究。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书记杨亚军,以及两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和部分同志参会。

  座谈会上,双方互相通报了近期开展有关民族乡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针对民族乡在新形势下的城镇化和权益保障等问题,一致认为:城镇化是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在开展民族乡区划调整工作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民族乡干部群众的意见;要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促进民族乡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的高度来推动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慎重稳妥,不搞一刀切。

  双方认为,省民政厅和省民宗委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强协调沟通,更加科学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全省工作大局和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