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8.03.2017  15:11

  2016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省民宗委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权力运行、政务服务、行政决策、执法监察运行过程全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着力建设阳光型、廉政型机关,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大提高了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弘扬民族宗教工作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省民宗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主要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主抓具体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电子政务中心协同有关处室承担。为此,省民宗委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报送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民宗委信息公开规定》等系列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省民宗委围绕全省民族宗教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共发布(更新)各类信息1814条,发布政策文件信息12条,发布人事任免信息8条、人员考录信息3条,发布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新闻发布会信息5条、政策解读信息72条。在腾讯微博发布、转播信息481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80条。基本上实现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全方位覆盖。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省民宗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公共公示主动公开各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部门文件20件,制定并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贵州省民宗委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管理指导的办法》、《贵州省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办法》,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公开了《省民宗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省民宗委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公布了《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共21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

  四是回应社会关注,切实保障民生。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民族政策,开设专栏公布“惠民工程明白卡”内容三项,包括公民变更民族成份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内容条理清晰、通俗易懂,便于公众查询办事。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2条,对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策、民生信息进行解读。网站开设的主任信箱、电子信箱、公众留言栏目,在收到网友留言后,均及时按要求给予了认真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