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共同团结进步 共同繁荣发展
青海,地处哈勒景河畔的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哈勒景村,蒙、汉、藏、回、土五个民族和睦相处、繁衍生息,在一望无际的金色牧场上,建成了全县最早、规模最大的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成为全县草原最美、群众收入最高、生活最富裕的高原美丽村,奏响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新乐章。
像这样各民族和睦共处、共同发展的村庄在中国的大地上越来越多。
2010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在社会各层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弘扬民族团结和睦的优良传统
宁夏同心清真大寺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发祥地。1936年10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开创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
几十年来,同心清真大寺始终以弘扬民族团结和睦的优良传统为己任。特别是近年来,同心清真大寺先后开展了“三进两创一公开”“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民风建设”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的开展,让这座历史悠久、信众众多的清真大寺越来越成为当地弘扬团结和睦、构建和谐包容民族关系的重要纽带。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系列促团结、谋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早在1952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将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在肯定和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国务院从1988年开始,先后召开了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进一步拓宽了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丰富了形式和内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时俱进
60多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跃上了新的历史高度。但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同时,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出现。
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需要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时俱进。
——示范区、先进区建设扎实推进。甘肃、云南、广西、贵州、青海五省区紧密结合实际,将创建活动作为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先进区的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3个州(市、盟)作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并在昌吉州举行了试点活动启动仪式,掀起了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盟)创建热潮。
——县、市、旗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发挥其榜样作用,国家民委每年评审命名一批示范单位,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
在推动民族大团结中创造美好生活
新疆伊犁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敬老院,始建于1990年。20多年来在敬老院生活的孤寡老人和孤儿累计有60多人,有汉、哈、维、回、俄罗斯5个民族,其中年龄最大的80多岁,最小的7岁。
敬老院建立以来,当地每一届党政班子都将敬老院的建设当作促进民族团结、弘扬传统美德的重要抓手。20多年来,阿热勒托别镇敬老院的设施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服务各族人民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阿热勒托别镇敬老院的故事是创建活动“六进”的一个缩影。
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通过大力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等,创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得到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可靠力量,是展示各族人民时代风貌、展示中华民族精神风貌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