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印发《贵州省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03.01.2017  00:01
  根据国家民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以及《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全省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省民宗委近日制定印发《贵州省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国家、省“十三五”期间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安排和落实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服务,是全省民委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
  《规划》要求,全省民委系统干部要带头学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民族法律法规列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别是要依托社区平台,着力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