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水利局部署落实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3.11.2014  10:09

      近日,平塘县水利局组织召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及基层水利站所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黄家培厅长在全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组织学习了《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黄家培厅长在全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是在水利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新形势下对水利行业作出的反腐倡廉要求,由于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增加,水利基层单位承担重要的水利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工程量大,点多面广,监督难度大,廉政风险高,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

      会议就开展平塘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全县水利党员和干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局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切实。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会议明确县水利局党组为县水利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要按照县委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结合整治“为官不为”,履行监管职能,加强督查督办。

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水利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要求,完善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岗双责”并落实各股站干部“一岗双责”,实行水利业务与廉政建设一同考核。在履行“一岗双责”中,要重点落实执行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四风”成果,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确保平塘水利行业风清气正。

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民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强化监督问责。局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主动协同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下属各室、股、站、队、公司工作目标和作风建设综合管理考评的执行力督查督办,加强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整治和监督,将惩处贪污腐化行为和不作为导致失职渎职作为查处重点,对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严格问责、严肃追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监督。

五是加强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清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实行政务事务公开,接受监督;在水利工程建设上要严格落实执行“四制”,对不达到招投标的工程要实行公开竞争发包,杜绝人情工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涉农项目资金网上公示,接受上级监管督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审计,消除在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的隐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六要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利用工作会议组织政策法规学习、廉政教育学习、职业道德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严格执行干部作用工作条例,杜绝用人不正之风;推行干部岗位交流,激发干部活力。

                                                                                            (平塘县水利局    陆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