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息烽雷山两个全国示范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验收

22.12.2014  10:04

      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受水利部委托,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人员,对两个全国示范县息烽、雷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查看息烽改革材料

      验收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验收方式,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场评分等,分别对息烽县、雷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 

雷山验收工作会现场

      截至验收日止,息烽县明晰产权的工程14888处,申请发证(含所有权证、水权证、使用权证)已审核通过13958个,颁发产权证书13406个,占90.02%;雷山县明晰产权的工程712处,申请发证(含所有权证、水权证、使用权证)已审核通过752个,颁发产权证书749个,占99.6%。两县验收相关指标完成率均高于水利部要求,经综合评定,两县验收结果均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