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05.01.2016  16: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保持和进一步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保障饮水安全。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保住贵州最大的优势——良好生态的品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方案提出,通过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八个方面,构建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发展与生态良性互动。到2017年,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超过85%,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贵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局部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持续良好;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全省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全省两大流域八大水系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方案明确,全省水环境治理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及其完成时限、量化考核指标,着力抓好与水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的重点工作任务。如:工业水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防治畜禽(渔业)养殖污染、推进循环发展、促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同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措施也将成为我省保住青山绿水和良好生态环境的有效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