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检查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的通知
黔教办体〔2014〕425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精神,落实省教育厅“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视频会议”、“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厅定于2014年9月下旬,开展对中小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和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校实施《标准》测试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
抽查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六盘水市钟山区,安顺市西秀区,毕节市七星关区,铜仁市碧江区,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仁怀市,威宁县的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贵安新区抽查小学、初中各1所。
(二)时间安排
9月26-29日,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中小学校进行现场测试。
(三)测试项目及方法
测试项目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为准,测试方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执行。
(四)通报检查结果
省教育厅将在今年《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结束后,
公布本次抽查小学、初中、高中团体总成绩排序,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团体总成绩排序,以及本次抽查和学校自测数据比对情况。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和交响乐(器乐)团建设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检查上述各县(区、市)的全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时间安排
与中小学校实施《标准》测试检查工作同步进行。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1.足球队建设:对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建设评估表》评估指标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学校足球队训练等方式,对学校体育工作、组织保障、条件保障、足球队建设进行评估。督查各市(州)举办高中生足球赛情况。
2. 交响乐(器乐)团建设:对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表》评估指标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摩学生交响乐(器乐)团演奏等方式,对学校艺术工作、组织保障、条件保障、乐团建设状况进行评估。督查各市(州)交响乐(器乐)展演活动开展情况。
(四)形成评估报告
掌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和交响乐(器乐)团建设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为进一步办好省级高中生足球联赛和省级示范性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提供客观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测试工作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人,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召开受检学校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二)受检学校要做好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测试所用的场地、器材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要掌握每一位参测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不允许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不能参加测试。如果隐瞒情况参加测试出现意外将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三)本次检查后,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测试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四)9月23日上午9:00在省教育厅六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布置会议,请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派员准时参会。
附件:1.贵州省中小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检查工作方案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建设评估表
3.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表
联系人:叶 森
联系电话:0851-528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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