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涉及午间饮酒违规接受宴请等

19.02.2015  00:07

新华网济南2月18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济宁市纪委日前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多名干部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接受宴请等被处分。

其中,兖州区兴隆庄镇残联主任董灿洲,工作日午间饮酒。兖州区纪委给予董灿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邹城市药监局大束药监所工作人员周眉,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使用公车。邹城市纪委给予周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金乡县胡集镇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熙,违规为其母亲操办寿宴,并超范围邀请人员参加。金乡县纪委给予陈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贾国,组织同事违规接受医药经销公司宴请。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给予贾国记过处分,免去其麻醉科主任职务,对其余十名参加宴请的麻醉科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赔餐饮费用。任城区纪委对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分管副院长刘树民进行责任追究,对其诫勉谈话。

济宁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六科科长程军,工作日午间饮酒。济宁市审计局党组给予程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