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年不起诉28907名犯罪嫌疑人

21.10.2015  16:28

  正义网杭州10月21日电(范跃红)今天是重阳节,笔者从昨天结束的浙江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落实对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初犯、偶犯适用宽缓政策的制度,依法运用不起诉加强感化挽救,促进社会和谐。2010年至今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8907人做不起诉处理,其中相对不起诉22378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审查各类刑事案件418207件637606人,提起公诉398206件608188人,包括依法起诉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黄萌、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等28名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成功办理了杭州公交车纵火案、温岭杀医案等一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在办案绝对数全国第二、人均办案数全国第一的严峻形势下,浙江检察机关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五年来,该省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0.024‰、撤回起诉率0.62‰,均低于全国平均数。同时,浙江检察机关着眼完善证据审查方式,在全省推广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健全完善技术性证据审查、存疑证据复核以及口供、毒品案件证据审查工作指引,细化证据审查标准。2013年以来,通过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对2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会上,浙江省检察院提出下一步浙江公诉要牢牢把握“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公诉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引领,以确保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公诉工作转型发展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有效履行公诉职能,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推动全省公诉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并将着力探索建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来构建阳光公诉体系,以适应公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