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虚假宣传 经查实被罚5万元
发布“商家强势入驻”广告,实际却没有相关商家入驻
海口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
涉虚假宣传被罚5万元
资料图:海口金棕榈商业文化广场商户生意冷热差别大(南海网记者组摄)
南国都市报2月28日讯(记者林文泉)28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为促进店铺出租的目的,在其印刷品宣传单广告上发布“强势入住,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85℃、火爆招商、诚邀加盟”等内容,实际上这些商家却没有入驻。日前,龙华区工商局查实该广场管理方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罚款50000元。
据悉,2014年12月30日,龙华区工商局接到上级部门转来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的34户经营户签名的《关于金棕榈商场欺诈招商举报信》的举报,反映海口市解放西路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工商执法人员立刻对举报信的内容进行核实。
工商部门查明,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位于海口市解放西路9号,该广场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开业经营,海口容大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博纳公司)是该广场的招商管理机构。容大博纳公司在招商时,为了营造宣传商业氛围,于2013年9月份起发布“强势入驻、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85℃、火爆招商、诚邀加盟”等内容的印刷品宣传广告2000张。并于2013年12月在该广场前的围墙上发布“德克士时尚餐厅来了、海南首家康师傅私房牛肉面入驻”等内容的墙体广告。宣传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85℃等三家品牌企业入驻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
经核实,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的海口代理商李某恒于2013年11月9日签订承租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店铺的《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租赁合同》,租赁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一、二层的D128、D201号商铺,经营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并交纳押金75.5万元。随后,容大博纳公司以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的海口代理商的经济实力不强,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品牌不适在海口市经营为理由,于2014年12月2日与李某恒签订退铺《协议书》,解除《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租赁合同》。从2013年11月9日到2014年12月2日,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品牌始终未入驻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工商部门认为,容大博纳公司在明知没有合同协议证明,也没有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85℃等品牌要入驻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经营的情况下,就擅自利用广告的形式宣传德克士等入驻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容大博纳公司为达到促进店铺出租的目的,利用广告营造出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85℃品牌强势入驻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的假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