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国“真枪真刀”消除各种不公
(记者 傅双琪 刘彤)以习近平为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8日审议了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其中涉及长期有争议的央企负责人薪酬待遇和考试招生制度,承诺“真枪真刀”推进改革,直指中国社会存在的公平正义问题。
习近平指出,央企负责人“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他强调,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待遇是群众反映较多又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是改革的“硬骨头”之一。
“凡讲收入差距,就会提到央企高管收入问题,其他行业领域的人有意见,国企内部普通员工也有意见。职务消费更是不合理的,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背道而驰。”谢春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考试招生制度则事关公众平等享有教育公共服务。从“寒门不出贵子”到大城市“择校费”,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目前主要表现在不同省份高考进名校的比例相差悬殊,不同地区教育资源投入不同,城乡学生上学机会不同,分配招生计划指标不同,招考中存在权钱交易和加分不公。
“大家对教育改革期望很高,这次的亮点是监督,减少个别人和组织利用职权损害教育公平,减少教育体制里的腐败机会。”储朝晖说。
专家认为,一些社会不公平问题多年积累,改革效果并不明显。18日中央改革两项制度的措施表明,正在以切实行动解决各领域的社会不公,真正落实“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承诺。
今年1月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陆续审议了多项具体领域的改革措施。2月底第二次会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月第三次会议提出更为具体详细的改革措施,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通过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试点。
此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还对财税体制、户籍制度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改革作出了安排。
中共十八大以来,改革进入“深水区”,难度和挑战巨大,中央在行政审批制度、工商注册制度、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关键领域都有切实强力的作为。
18日的会议还通过了未来7年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突出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不仅强调落实,也对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做了安排,“真枪真刀”不是空话。
“改革就是利益调整,问题是怎么调整,向哪个方向调整。从公平正义入手,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改革就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即使这些改革措施触动少部分人的利益,引起不满,他们也不能逆大势而行。”谢春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