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加快环保行政审批改革 改变多头管理

03.07.2014  11:59

过去行政审批多头管理;现在6个部门的审批职责,一颗印章敲定。

过去工作决策实行“议会制”;现在委员人手一票,按票数多少决定事项。

在行政审批改革大潮中,按照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清远市环保局加快环保行政审批改革并初显成效。

整合内设机构,设置行政审批科

真没想到,只来两次,一个窗口,一周内就把事情搞定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一位前来办事的企业人员王先生发出感慨。

去年来办的时候,还要往环保局跑,有时还不知找哪个科室。如今即使是中间过程的监测、现场检查环节,都有科室主动打电话上门服务。

令业主感慨的服务,源自今年3月清远市政府推出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新政。3月19日,清远市环保局成为清远市直机关中最快完成“两集中、三到位”的单位之一。

按照市里“集中审批职能”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科室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科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机构数量、科级领导职数的前提下,以整合内设机构形式单独设置“行政审批科”。

为此,市环保局将原“环境管理科”变为“行政审批科”,把环保局有关科室的审批工作集中至“行政审批科”一个科室办理。行政审批科进驻服务中心,集中行使市环保局行政审批职权,接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协调。

今年6月5日起,市环保局启用“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专用章”,在实施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服务时与清远市环保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用章、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管理专用章、辐射环境管理专用章、排污许可证管理专用章、排污收费专用章、清洁生产审核业务专用章等6个章,同时停止使用。

如今,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科长在内,8小时全部在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办事过程中许多环节包括现场监测、竣工验收等,都是工作人员主动电话联系业主,提供上门服务。

授权到位,监督到位

行政审批科科长张洪一人管着原先的6个章。对此,这位年轻的科长坦言,权力确实大了。“比如一家企业来开企业守法证明,我只要查阅资料看看有无环境违法记录,就可以盖章决定了。

按照市里“审批权限授权到位”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进驻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业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对需要现场勘察等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服务承诺时限内在窗口办结。

为此,清远市环保局专门制定了窗口审批服务授权书并确定了授权审批事项清单,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保审批、排污许可审批、企业守法证明等九大类行政审批或行政确认事项。换言之,这些事项不需经过局长,只要行政审批科长签发就可以了。

据统计,自3月入驻到6月中旬,行政审批科已签发办理了近350个事项,约占清远市环保局全部审批事项的65%。

权力大、责任更大、压力更大。”张洪指着头上的摄像头笑着说,“同以往坐在办公室不同,审批科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被记录。

按照清远市的要求,在要求审批权限授权到位的同时,做到审批过程监督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本单位的有关业务系统与市级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的衔接,做好市级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与效能电子监察监控系统的实时对接,对审批过程实现网上监督全覆盖。

工作人员还要接受办事群众现场监督。“就像银行窗口一样,每次办完事后,群众可通过电子按钮现场就办事满意度打分。

此外,群众还可以通过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渠道,监督窗口审批工作。

服务态度还要改进,更重要的是要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27岁的姑娘王秀珍已经站了5年的窗口,在她看来,窗口过去更像是环保局的收发室、传达室,如今变成了办事处,而且是局里的第一办事处,既要面对群众处理具体事务,又要联系协调科室办理相关工作,压力倍增。

人手一票议事项

赞成10票,反对1票,通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在清远市环保局重大项目环评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上,在家的局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委员悉数出席。当相关科室同志介绍完项目情况、有关委员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后,包括局长在内的委员们人手一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表决所议事项。

清远市环保局成立了重大项目环评审理委员会、重大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审理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有关事项。

市环保局规定,须经审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赞成的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视为通过。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召开会议之前应提前1天以上将会议材料交给参会委员。

环保专家指出,实行投票表决,清远环保审理模式的转变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减少了项目审批的外部压力,因为项目是由集体投票表决的;二是减少了先入为主现象,因为领导与科长都是一人一票。 ◆记者黄慧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