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首发不动产登记证

22.12.2015  18:13

    2015年12月21日,清镇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清镇市第一个不动产登记证,标志着清镇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也标志着我市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也迈出了重要意义的一步。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磊及相关领导参加了颁发仪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在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加挂“清镇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将市住建局房屋登记、生态文明局林地登记、农业局草原(草地)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负责全市土地、林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在颁发仪式上,廖磊局长提出要求:在不动产登记过渡期间,我们一定要做好衔接工作,要做好新旧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