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推行“先住院 后付费”服务模式

06.08.2014  21:19

    自8月1日起,息烽县将在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十乡镇卫生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该模式推行后,除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未及时缴纳医保和新农合费用导致脱保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等之外,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指无姓名和居住地等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费用的病人)、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紧急救治的患者、与医疗机构签订“绿色通道”救治协议单位送来的患者、医疗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及本人或陪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代为保管,不需交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

    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在患者出院前,各医疗机构出具发票和总费用清单,由患者或家属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交纳自付费用。结清自付费用后,医疗机构退还代为保管的相关证件;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报销费用由医疗机构定期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民政部门进行结算。

    据了解,上述医疗机构还将加强医患沟通,严格执行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病人(或家属)签字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等,以助推该模式顺利施行。(王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