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仕文率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地区第二督查组对黔南州进行督查检查

08.12.2014  20:37

  

  12月3日至4日,省政府副秘书长冯仕文率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地区第二督查组对黔南州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先后到黔南州瓮安县打石冲煤矿、福泉市太平煤矿、荔波县更班煤矿,实地查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组织调度、瓦斯监测、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台账管理等情况,并与煤矿负责人、矿长、驻矿安监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现场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分别在福泉市和荔波县召开工作会听取福泉市、瓮安县、荔波县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反馈了有关督查检查工作意见。

  督查组认为,黔南州各级政府、部门及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9月26日全省煤矿安全重点县集体谈话会和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自查认真、整改严格,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通过督查,督查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平衡。二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双七”规定有差距。三是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不高,采掘机械化工作起步较慢。四是有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依赖政府思想,企业主观能动性不强。煤矿兼并重组和关闭工作任务艰巨。五是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任务艰巨。瓦斯管理仍然存在空班漏检麻痹思想、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通风系统优化不到位和局部通风不合理现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离要求差距较大;防治水工作仍然存在物探数据采集分析水平达不到要求、钻探验证分析归纳不到位等现象。

  督查组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煤矿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排查治理。围绕健全责任体系查找问题,狠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基础、落实到关键岗位、落实到管理隐患和实物隐患治理。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查找问题,对照检查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切实做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煤矿企业依法生产。围绕规章规程标准技术等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排查整治的专业化水平。围绕“双七”规定查找问题,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双七规定”,使之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刚性制度和生产习惯。二是坚持分类分层,抓好排查治理。围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分类分层分时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正常生产、停产、停建几种类型和政府、企业、矿上、井下几个层次,分时点、分节点逐一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停建矿井,要盯紧看牢,杜绝违法恢复生产建设行为。对查出的问题,严格督促煤矿做到真停、真改,严禁明停暗干、停而不整。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抓好排查治理。加强瓦斯、水害、顶板、防火等隐患治理,严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重点抓好高瓦斯矿井、双突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确保煤矿安全发展。煤矿水害防治要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报、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和“逢掘必探、物探先行、钻孔验证”的探放水措施,避免发生水害安全生产事故。积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四是坚持严格整改,抓好排查治理。按照《贵州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及煤矿企业要按照“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矿矿见效”的要求,及时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全部到位,做到隐患排查书面反馈达到100%、建立隐患台账达到100%、隐患整改销号达到100%。五是坚持推进标准化机械化建设,抓好排查治理。按照建立现代化煤矿的要求,加速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采掘机械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发展基础,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深化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安全发展的认识,制定全面系统的“煤矿安全生产攻坚计划”,以煤矿兼并重组为契机,加快关闭一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矿井,用2—3年时间全面提升煤矿标准化、机械化生产水平,促进全州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督查组强调,积极推进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及烟花爆竹、消防、食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煤矿企业欠薪问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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