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法院立案方便多了

29.12.2015  17:35

               

 

自5月份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贞丰县人民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 快立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诉累 近日,贞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不久前因感情产生纠纷曾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主持调解和好。此次又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立案庭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和好已不可能,便当场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调解下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立案庭法官立即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一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总共用时1个小时。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多举措迎接立案登记制改革 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以赶场天和巡回审理为契机,送法下乡,将登记立案须知、登记立案范围、各类诉讼指南等上万份法律宣传资料到乡、镇进行宣传,向老百姓、学生、村组干部发放宣传学习资料,扩大知晓率,使立案登记制家喻户晓。 调整充实立案队伍。调配两名干警到立案庭,充实立案队伍力量。同时,加强对立案庭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为顺利推进立案改革的工作,妥善应对舆情,该院还成立了宣传组,负责登记立案工作舆情应对,为登记立案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畅通特殊人群绿色司法通道窗口。绿色通道专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特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众提供优先诉讼服务,优先审查立案、优先送达、排期开庭审理,对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按照规定减、免、缓诉讼费用。他们一旦有了法律纠纷,就可通过绿色通道窗口优先享受法律服务。一年来,共为75件80余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共计26万余元。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贞丰县人民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决定立案的,接收材料,出具书面收据清单,在七日内作出答复;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释明告知。对当事人的询问耐心解释,积极正面引导,尽力避免当事人信访,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立案登记制的施行为群众提供最大诉讼便利,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据悉,贞丰县人民法院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96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