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四大推进”措施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为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总队认真分析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时间步骤、形势任务、目标要求,按照“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推进,一个目标一个目标抓落实”的“清单式”工作方法,准确把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素,拟定“环环相扣、步步相连”的“四大推进”措施,提请省政府安委会安排落实,有力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滚动前进、取得实效。
一是专题动员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在综合治理四个阶段工作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决定性作用。在工作时间上正好是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的攻坚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孙志刚省长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切实抓好阶段工作,为下一步抓好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摸清底数、打好基础。省安委会在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印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组织召开了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推进会,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专门强调部署。
二是行业齐抓推进。按照“三个必管”要求,全面围绕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7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压实省、市、县三级工商、质监、电力、水利、公安、消防等18个行业部门工作责任。
三是通告群众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生产、流通、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涉及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和家家户户。广大社会单位、人民群众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服务对象,也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和重要力量。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省政府省安委会发布了相关文件,向广大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告知电气火灾防范责任义务、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全面发动广大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预防电气火灾,积极营造全民关注、大力支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