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下湖野泳被劝阻:攻击工作人员被处十日行拘

12.12.2015  15:46

    贵阳市观山湖公园内,长期有人违反规定下湖游野泳。一男子剪断湖边围栏,带头抗拒劝阻,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了解,为保护观山湖公园的湖域生态环境、维持公园整体形象、杜绝危险事件发生,根据《贵阳市湿地公园管理规定》,禁止人员下湖游泳。但因长期有人违反规定野泳,屡禁不绝。

    几日前,观山湖公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50余名工作人员从清晨6点开始绕湖巡逻,结果发现有近20名野泳者正欲下湖。为清除障碍,一名中年男子还剪断了铁丝网。工作人员上前制止劝阻,该男子带头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工作人员在摄像取证后,将该男子移送至派出所。

    12月11日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按照《治安处罚法》关于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相关规定,已对男子处以行拘十日的处罚。

    (吴旭 记者 杨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