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全面完成县乡村造林任务

04.06.2015  23:50

为全面贯彻落实赵克志书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的指示精神,白云区对辖区内无立木林地、疏林地、宜林地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白云区可造林绿化林地面积为1124.4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202.3亩、封山育林面积437.7亩、人工促进封山育林面积484.4亩。为确保县乡村造林绿化项目顺利实施,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委托贵州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编制《贵阳市白云区县乡村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并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组织乡镇开展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县乡村造林任务,白云区成立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成员为相关区直部门及乡(镇)及辖区林场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局局长担任。制定了《白云区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二、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白云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15年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大会精神的实事来办,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任务。责任书中规定,对因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的乡镇,有关领导要向上级组织写出书面检查,并向全区通报批评。

三、加强施工监理。在工程实施同时,应安排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严格把关,  严抓现场施工管理,严把种苗质量关,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坚持挖穴不合格不准回填,回填不合格不准植苗,苗木不合格和非优良种源区的种苗不准用于造林,成活率不达标不准验收的现场施工管理原则。同时认真把好绿化造林技术质量关,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白云区县乡村造林总投资19.416万元,其中:人工造林9.09万元;封山育林3.066万元;人工促进封山育林7.26万元。完成造林绿化林地面积为1124.4亩,涉及沙文镇的凉水村、沙文村、王家院村、干田村、吊堡村,麦架镇的青山村、小桥村、高坡村、新村村、麦架村、小桥村、下院村、果园村,艳山红镇的高山村、牛庄村,都拉乡的冷水村、小河村共17个村寨和扎佐林场珍珠井分场,靛山营林站,都溪林场三个国有林地。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白云区克服立地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土地不易落实、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并严格按照有关绿化技术规程进行操作,认真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