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密法”施行将满1年 监督机构实效性存疑
当地时间2014年1月24日,日本第186届例行国会在东京开幕,民众在国会大楼外抗议要求废止保密法。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规定严惩公务员泄密行为的《特定秘密保护法》自施行起到12月10日将满一年。截至6月底,防卫省等10个机构被指定为特定秘密的共417件。 尽管也在推进调查涉密公务员背景的“适合性评估”,但不可否认其实际运用情况并不透明,如何确保防止肆意指定秘密的监督机构的实效性成为课题。
报道称,作为政府的监督机构,在内阁官房设立了事务次官级(相当于副部级)参加的“内阁保全监视委员会”(委员长为法相岩城光英),负责指挥和监督该法 的运用;在内阁府设置了审议官级别的“独立公文书管理监”负责监督特定秘密的指定和管理,以及辅助管理监的“情报保全监察室”(20人)。
上述机构均有权要求行政机构提交资料并进行改正,但也有人质疑这种由“自己人”监督的做法难免较松。保全监视委员会仅在今年1月和4月举行过2次会议。管理监有义务每年向首相进行汇报,但实际上何时汇报尚不清楚。
政府相关人士称“特定秘密基本上都是卫星图片和密码,不知道该怎么检查”,指出监督有可能形同虚设。
报道指出,众参两院设有“情报监视审查会”,根据《特定秘密保护法》每年需汇总运用情况并向国会汇报。政府6月向国会提出了2014年(自施行日的12月10日至31日的22天)的报告。
尽管情报监视审查会7月开始审查,但主要是非公开的闭门会议,审查内容并未对外公布。计划审查结束后写成提交给两院议长的报告,然而其内容是否有助于改善运用情况尚未可知。
12月1日起只有经评估没发现问题的职员才能处理特定秘密。因调查对象众多,从施行起设立了约1年的过渡期。
据悉,调查包括个人的饮酒情况及精神疾病等多项内容,因此难免导致对侵犯隐私的担忧。政府12月1日宣布作为评估对象的政府职员数共97560人,另一方面却没有公布发现问题的人数。通过采访获悉只有1人不合格,但很多内部情况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