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出台民生监督特派联络员、信息员有奖举报办法

21.03.2015  18:34

               

 

为进一步提高民生监督特派联络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打造全民参与的民生监督网络,近日,兴义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兴义市民生特派组联络员、信息员有奖举报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民生特派组联络员(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信息员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清楚、准确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问题,特别是举报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金、新农合资金、农村低保金、救灾救助资金及村组干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其他违纪问题,对举报属实的民生特派组联络员、信息员给予奖励;经核实系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举报,或本人否认举报的,不视为实名举报。

该办法对奖励金额进行了规定,举报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金、新农合资金、农村低保金、救灾救助等资金的,奖励金额经核查属实立案后按违纪金额的5%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最低不少于200元;举报村、组干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其他违纪问题,经核查属实后,每起奖励200元。

该办法还规定了不予奖励的情形,举报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举报内容不实的;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无关的;有关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还公布了举报方式,兴义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9-3236600(12388);网络举报:兴义市党风廉政网,网址: http://www.xydflz.cn/ ;来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兴义市市府路1号),邮编:5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