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广东佛山“12·31”气体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我省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3.01.2015  18:41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广东佛山“12·31”气体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我省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4〕186号)转发给你们,要深刻吸取广东佛山“12.31”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元旦、春节及我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地、各部门立即转发各辖区、各行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并督促抓好落实。

  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