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全面取消行政服务事项
05.04.2016 13:10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近日,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并授权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省民宗委原有行政服务事项3项均予以调整,将省民宗委行政服务事项的“因建设需要征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山林、房屋的征求意见”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将“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建造露天佛像初审”和“设立宗教院校初审”直接转为其他类,不再保留行政服务类别。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5.04.2016 13:10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