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念好“端午节”期间的“紧箍咒”

04.06.2014  19:20

 

  日前,省直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念好“端午节”期间等重要节点时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紧箍咒”,在执行纪律、反对“四风”方面绝不松懈,切不能认为经过一段时间整治,作风有所转变而放松要求,造成不良风气出现反弹的可能。

 

  通知对即将到来的“端午节”规定了严禁事项。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鸡蛋、咸鸭蛋、粽子等端午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或组织的旅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通知全文详见省直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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