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司机想躲“碰瓷”连撞三车 遭追尾后逃逸被诉

12.06.2014  03:26

公司老板刘某酒后驾车被追尾,他怀疑后车知道他酒后驾驶故意碰瓷,所以逃跑,结果在路口连撞三辆车。记者昨天获悉,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现年34岁的刘某和朋友合伙开公司。今年5月17日晚8时许,他在顺义区李桥镇李家桥村老马拉面馆内与朋友吃饭,席间喝了一瓶半啤酒。刘某说,他的家离吃饭的地方并不远,因此饭后冒险驾驶自己的凯美瑞轿车,想着没多久就能回家。

当他行至顺义区李天路离家大约200米时,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宝马车追尾。刘某说,虽然追尾应该是后车的责任,但他怀疑对方知道他酒驾,所以要敲诈他,没敢停车。行驶100多米后,宝马车超车将他截住,下来的两名男子问他:“喝酒撞车准备怎么办?”并拽他车门。刘某说,他心里感觉很害怕,不敢下车,只想赶紧甩掉对方。

刘某当时倒车后调头就跑,宝马车随后紧追。刘某说,他起初车速不快,宝马车超车后他又调头,但宝马车不放弃,又超车别住他,他就又倒车调头,紧接着速度就快了。

检方指控,刘某在行驶至顺义区李桥派出所附近的路口时遇到红灯。当时,一辆内车道的红色骐达轿车和一辆外车道的白色依维柯车在等红灯,刘某怕被宝马车追上所以不踩刹车,想从两车间冲过去。他没想到,骐达轿车前面还有辆桑塔纳轿车。刘某无处躲闪,最终连撞三车,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肇事后,刘某下车撒腿就跑,被撞车里的三名司机下车将其抓获并报警。警察赶到后将刘某带走。经过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1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标准。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据悉,事发后,宝马车没有出现在现场。

案发后,刘某家属已代为赔偿被撞司机的全部经济损失,金额总计2.5万余元。检方认为,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顺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 裴晓兰)